
山东聊城柳园南路、聊城临街垃圾靠近湖南路一带的桶成公共停车位,被商家用垃圾桶等物品“圈地”占位。占位有商家表示,山东商铺神器在公共停车位内摆放物品是聊城临街垃圾为了方便客户来选购商品,只有到店里消费才能将车停在门口的桶成公共车位内
,否则一律不准停放。许多市民对商家的这种行为比较反感 ,希望相关部门能管一管
。
根据2017年山东聊城公布的《聊城市城区规范停车秩序通告》中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设置
、撤除、占用 、挪用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停车障碍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五百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
,依法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相关部门表示 ,市民如果发现违法占用停车位的现象,可直接向交警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12345进行投诉。 山东聊城临街商铺用垃圾桶占位可要注意咯 ,上面是处罚措施,并且聊城市刚刚入选了创建全国明文城市提名城市,今后将加大力度提升商铺的文明意识,缓解城区停车难的压力,共同维护市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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