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管理的个安通知》(陕建质发〔2026〕18号) 。
通知中通报了一组数据:截至今年5月,全省456家特级 、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家特级级建企监都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配备数量为0;在建项目配备项目安全总监的个安数量也为0。

2025年9月26日,住建部印发《建筑施工企业、没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家特级级建企监都2026年3月26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配备办法》规定 ,特级 、没配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宜设置专职安全总监 。家特级级建企监都企业安全总监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个安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全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 ,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
项目建设规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应当配备项目安全总监,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峰值超过500人的;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价款大于4亿元的,或者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累计长度超过4千米的 。
项目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初级或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 ,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
请各地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企业和项目加快配备安全总监,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